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| 会员中心 | 我要投稿 三明站长网 (https://www.0598zz.com/)- 科技、建站、经验、云计算、5G、大数据,站长网!
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站长资讯 > 评论 > 正文

字节跳动副总裁诉自媒体及腾讯诽谤

发布时间:2021-04-17 15:12:02 所属栏目:评论 来源:互联网
导读:4 日晚,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发布微头条透露,其诉腾讯及文章作者侵犯名誉权的案件,一审法院宣判。 判决书显示,李亮诉称,2018 年 6 月,自己发现在腾讯经营的天天快报网站上,出现了一篇诽谤自己的文章。随后,李亮委托律师向腾讯寄发了律师函,要求立即删

4 日晚,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发布微头条透露,其诉腾讯及文章作者侵犯名誉权的案件,一审法院宣判。

  判决书显示,李亮诉称,2018 年 6 月,自己发现在腾讯经营的“天天快报”网站上,出现了一篇诽谤自己的文章。随后,李亮委托律师向腾讯寄发了律师函,要求立即删除涉案文章。但腾讯没有及时删除,且没有采取任何澄清和消除影响的措施。故李亮将文章作者孙某和腾讯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,要求二者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失和维权合理支出。

  腾讯公司辩称,自己提供的是信息平台服务,涉案文章为作者自行发布,李亮无权向腾讯主张侵权责任。腾讯还称,李亮仅向腾讯寄发了律师函,不是有效的投诉通知,无法证明投诉人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,“在此情况下,我方不负有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,更没有侵权责任。”腾讯认为,文章作者的评论是言论自由,“李亮作为今日头条的公关负责人,公众人物应当对公众评论有所容忍,应受到公众监督。”

 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文章存在贬损性语言,极易让公众对李亮产生负面评价,涉案文章中对李亮超出事实依据的陈述及评论,构成对李亮名誉权的侵犯。故法院判决,要求涉案文章作者孙某在涉案企鹅号中刊登对李亮的道歉声明,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 6 万元。

  但海淀法院同时认为,腾讯在收到李亮寄送的律师函后,要求李亮补充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手续,属于核实投诉人身份信息的合理要求,尽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谨慎审查义务,且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。海淀法院还认为,腾讯在收到本案起诉状后,及时删除了涉案文章,故腾讯在本案中不具有过错,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。据此,法院驳回了李亮对腾讯的诉讼请求

(编辑:三明站长网)

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

    热点阅读